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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P-0633G 藥物黏度測定儀(平氏粘度計)主要依據《中國藥典》等標準,用于測定藥物(如口服溶液、糖漿劑、油劑等)的運動黏度,通過測量一定體積的液體在重力作用下流經毛細管的時間來計算黏度。以下是其詳細使用方法,按試驗流程分為準備、操作、計算與結束四個階段:
當樣品液面的凹月面最di點下降至 “上標線"(A 線)時,立即啟動秒表(或儀器自帶計時按鈕)。
當液面繼續下降至 “下標線"(B 線)時,停止秒表,記錄流經時間(單位:秒)。
平行測定:同一樣品需連續測定 3 次,每次測定前需重新將樣品吸至 A 線以上,確保每次測定條件一致。3 次流經時間的相對偏差應≤0.5%,否則需重新測定。
恒溫槽溫度需穩定,測定過程中不得隨意調整溫控設置,避免溫度波動影響液體黏度。
避免觸碰儀器或恒溫槽,防止振動導致樣品流經速度異常。
若樣品流經毛細管時出現氣泡、斷流或掛壁現象,需重新清洗粘度計并加注樣品測定。
根據平氏粘度計的原理,運動黏度(ν)按以下公式計算:
ν = K × t
其中:
ν 為運動黏度,單位為 mm2/s(或 cSt,1cSt=1mm2/s);
K 為粘度計常數(由粘度計出廠校準給出,單位為 mm2/s2,如 0.0123 mm2/s2);
t 為 3 次平行測定的平均流經時間(單位:s)。
若需計算動力黏度(η),則需結合樣品密度(ρ):
η = ν × ρ
樣品與粘度計清潔:
儀器關閉:
數據記錄:
粘度計的選擇需匹配樣品黏度:低黏度樣品用細孔徑毛細管(如 0.6mm),高黏度樣品用粗孔徑毛細管(如 2.0mm),確保流經時間在 200-300 秒(藥典規定范圍),否則需更換粘度計。
溫度對黏度影響顯著(尤其液體),必須嚴格控制恒溫槽溫度,偏差超過 ±0.1℃時需重新校準。
若樣品易揮發或遇熱不穩定,需縮短恒溫時間,并在測定過程中加蓋防止揮發。
通過以上步驟,可準確測定藥物的運動黏度,為藥物質量控制(如流動性、穩定性)提供依據。